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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哪些病且则或终生不宜有身?

萍乡新世纪泌尿专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0-08-03    来源:未知

  每对新婚良俦都渴望生一个健美聪慧的孩子,欲达此目的,患有下列疾病的新娘暂不宜有身。如心脏病、肝炎、肾炎、肺结核、糖尿病、甲状腺性能亢进、哮喘、癫痫等疾病,此外,女方患有腹腔、盆腔、乳腺、甲状腺等部位良性肿瘤,在孕前应手术或治疗,以免孕期疾病加重,难以措置赏罚赏罚。一方或双方痴呆或精神病患者,终生不宜有身。

  此外,主要的心脏病,寻常心脏成果不好或有意力衰竭者,亦应终生不有身,以免孕后加沉?情,带来生命伤害。是以,患有这类疾病者,应在婚后采纳绝育法子。

(责任编辑:清风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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