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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做人流的4种情形

萍乡新世纪泌尿专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0-08-03    来源:未知

  往往因避孕失踪败要求间断妊娠者或因各类疾病不宜接连妊娠者均可作堕胎。

  但遇有下列情形时,且则不宜作堕胎。

  (1)各类急性熏生病或慢性熏生病急性爆发期、主要的满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较着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主要血虚等)不能遭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侵蚀、盆腔炎等。

  (3)妊娠强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更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责任编辑:清风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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