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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

萍乡新世纪泌尿专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0-08-03    来源:未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   1、乳腺肿瘤。   2、生殖器官肿瘤。   3、肝成果非常或近期有肝病史或黄疸史。   4、有深部静脉血栓形成病史或现象。有肺栓塞、脑血管意外、风湿性心脏 病、重度静脉曲张及其贰心血管疾病,包孕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等病史或 现象者。   5、不明缘故起因的非常子宫出血。   6、先赋性高血脂。   7、月经初潮耽误,稀发月经。   8、哺乳期。   9、吸烟者。   (乔根梅)

(责任编辑:清风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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